人口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組織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將為科學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安排人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在人口普查前全面開展戶口整頓,是確保人口普查數據信息質量的基礎工作,意義十分重大。為確保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順利進行,公安部決定于2012年5月15日至9月30日,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戶口整頓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務目標
通過開展戶口整頓工作,全面調查掌握本轄區內常住人口、暫住人口、境外人員的情況和數據資料,清理解決戶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使戶口登記項目更加齊全、準確,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確保人口資料準確翔實,為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方法步驟
戶口整頓工作自2012年5月15日開始至9月30日結束,分為前期準備、入戶核對、問題整改和總結驗收四個階段。
(一)前期準備階段(2012年5月15日至6月15日)。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根據本方案和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要求,制定本地區戶口整頓工作方案,逐級動員部署。選調和培訓戶口整頓工作人員,落實專項經費,配備必要的裝備。以居(村)*委為基本單位,做好戶口整頓區域的劃分,核對清理門牌,全面掌握人口居住地的基本情況,繪制轄區平面圖。做好戶籍資料的清理核對,利用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公安派出所綜合信息系統等應用系統打印轄區全部實有人口基本資料供上門核對。印制有關表格和宣傳資料,做好宣傳發動。
(二)入戶核對階段(2012年6月16日至7月31日)。工作人員攜帶實有人口資料和相關登記表格逐戶、逐人、逐項核對,重點查清登記常住人口中重戶重口、人戶分離和戶口待定人員,因參軍、死亡等原因應銷未銷戶口人員以及未登記的暫住人口和境外人員,注意發現和登記項目差錯。通過入戶核對,全面掌握轄區常住人口、戶口待定人員、暫住人口、境外人員的底
數和基本情況。
(三)問題整改階段(2012年8月1日至8月31日)。對入戶核對階段發現的問題,要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和程序及時解決、糾正。對常住人口中出生、死亡、遷入、遷出等未及時辦理登記手續的,要依照有關規定辦理戶口登記。對工作中發現公民有兩個以上常住戶口的,應當在認真調查核實后,依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保留其中一個常住戶口,注銷其他重復戶口;對采取非*法手段辦理虛假戶口的,要依法注銷其戶口并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對戶口待定人員,要依據相關規定經調查核實后給予落戶或恢復戶口,對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時登記落戶;對戶口登記項目內容與居民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存在差錯的,要按有關規定及時變更、更正。做到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身份證、計算機存儲的人口信息和居民本人實際情況相一致。在8月31日前,要力爭全面完成問題的整改,確需進一步調查的,也應在年底前完成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戶口整頓是保證人口普查登記質量的重要環節,是我國人口普查工作的特色,對加強和促進戶籍登記和人口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公安機關要切實提高對戶口整頓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為加強組織領導,公安部成立了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戶口整頓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各*級公安機關也都要把戶口整頓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成立專門的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明確工作責任,確保每項工作要求都能落到實處。要主
動向黨委、政府請示,爭取重視和支持,落實經費保障。
(二)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戶口整頓工作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政策性很強。各級公安機關戶口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要在人口普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與參與人口普查辦公室工作的人口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民政、衛生、*教育、司法、財政、發展改革、宣傳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協作。遇到困難和問題,要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協商,并及時向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匯報,妥善加以解決。
(三)深入開展宣傳發動工作。戶口整頓工作與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各級公安機關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和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廣泛宣傳戶口整頓工作的重要意義,積極爭取廣大群眾的理解、配合與支持。
(四)嚴格檢查驗收,確保工作質量。戶口整頓工作完成后,各級公安機關要認真組織檢查驗收,嚴格把關,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確保戶口整頓工作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