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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的通知 發布通知篇一
20xx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成績將于x月xx日下午在本網站公布,屆時考生憑考生編號和姓名在網上查詢,研招辦不接受其他查詢方式。
成績查詢請直接在地址欄中輸入:http://210.42.241.55/ 在打開的頁面中,正確輸入考生編號和姓名,成績類別選擇研究生入學考試成績,然后點擊請你查詢按鈕即可。
根據省招辦的安排,考生對成績有異議者,請寫出書面申請,于x月x日上午x:00前交到研招辦,由研招辦組織專人復查,復查后需變動者報省招辦批準。復查科目限于除201英語之外的所有科目。復查項目僅限于漏評、登分或合計錯誤,不復查評卷寬嚴。
特別說明,目前公布的成績為初步成績,研招辦將做進一步的核對(包括成績的復核、作弊的確定等),x月x日之后為最終成績。
河南師范大學研招辦
20xx年x月x日
發布的通知 發布通知篇二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20xx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xx]184)精神,經市政府批準,現就我市20xx年度(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社會保險基數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
我市參保企業和職工(含個體工商戶,下同)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6800元,下限為2628元。
二、參保企業和職工的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我市靈活就業人員20xx年度參加醫療保險的月繳費標準為21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我市靈活就業人員20xx年度參加失業保險的月繳費標準為每人每月52元。
三、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為5600元,計算當年實際繳費工資指數的基數為67200元。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xx年7月1日
社會保險.(socialinsurance)是社會保障體系的核心部分,是指以國家為主體,由法律法規的專門機構負責實施,運用社會力量,通過立法手段向勞動者及其雇主籌措資金建立專項基金,以保證在勞動者失去勞動收入后獲得一定程度的收入補償,從而保證勞動力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的正常運行,保證社會安定的一種制度。中國社會保險主管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1、養老保險(endowmentinsurance)
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2、失業保險(unemploymentinsurance)
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進而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的制度。
3、工傷保險(work-relatedinjuryinsurance)
指國家和社會為在生產、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和患職業性疾病的勞動及親屬提供醫療救治、生活保障、經濟補償、醫療和職業康復等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4、醫療保險(medicalinsurance)
當勞動者生病或受到傷害后,由國家或社會給予的一種物質幫助,即提供醫療服務或經濟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我國五十年代初建立的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統稱為職工醫療保險。
5、生育保險(maternityinsurance)
是指通過國家立法規定,在勞動者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力暫時中斷時,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物質幫助以確保勞動者基本生活及孕產期的醫療保健需要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發布的通知 發布通知篇三
根據《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問題的通知》(甬人社發〔20xx〕141號)要求,為做好我市20xx年度企業穩定崗位補貼(以下簡稱“穩崗補貼”)的受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申報受理時間
20xx年2月14日至4月13日(法定節假日除外),逾期不予辦理。
二、查詢和申報途徑
1.手機查詢:企業可通過“甬派”手機客戶端,查詢是否符合申報條件。
2.網上申報:企業可登陸慈溪就業網進行網上初審及申報。
3.現場申報:初審未通過,但排除自然減員(死亡、退休、入伍、升學)后符合享受穩崗補貼條件的,或者因企業名稱變更等原因不能網上申報的,請攜帶相關證明材料至慈溪市就業管理服務處(北三環東路1999號社會保障辦事大廳一樓33號窗口,咨詢電話:63938127)進行現場申報。
三、其他事項
1.企業申報年度最大裁員人數,按申報年度平均參保人數乘以申報年度寧波市城鎮登記失業率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計算。20xx年度寧波市城鎮登記失業率為2.01%。
2.穩定崗位補貼政策解釋詳見慈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或慈溪就業網《企業申報穩定崗位補貼政策問答》。
附件下載:寧波市企業穩定崗位補貼申請表
慈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xx年2月9日
發布的通知 發布通知篇四
通知稱,自去年全國啟動消除瘧疾工作以來,各地工作總體進展順利。截至6月30日,今年全國累計報告瘧疾病例20xx例,比去年同期減少31.9%,但部分省份輸入性瘧疾病例明顯增加,瘧疾死亡病例19例,較去年同期上升了137.5%。同時,全球基金瘧疾項目也面臨新的挑戰。
通知指出,當前已進入瘧疾傳播季節。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認真應對國際環境的變化,積極爭取財政部門的理解和支持,加大消除瘧疾工作經費投入,盡可能減少對消除瘧疾工作的不利影響。
通知指出,當前正值防控的關鍵時期,各地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認真落實消除瘧疾各項技術措施。在消除瘧疾階段,隨著全國瘧疾疫情的進一步降低,防控策略要盡快從“針對高發區、降低發病率”向“針對每個疫點、阻斷瘧疾傳播”轉變。
通知進一步要求,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加強與醫療機構的溝通,實時監測并認真審核轄區內網絡直報的瘧疾病例相關信息;按照職責分工和時限要求,認真做好每例瘧疾病例的核實與確認;對于在瘧疾流行區發現的每例瘧疾病例,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均應當組織開展疫點調查,并采取必要的處置措施。
通知明確,隨著人口流動的加劇,輸入性瘧疾病例的管理和服務將成為消除瘧疾階段的主要任務。各地要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做好輸入性瘧疾病例的報告、流行病學個案調查和病例核實、確認工作。
此外,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切實承擔起跨縣(區)和跨省份就診病例的信息溝通工作,及時將發現地瘧疾病例信息通報至病例感染地的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后者結合當地瘧疾流行情況,開展疫點調查與處置工作。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當加強對輸入性瘧疾疫情通報情況的追蹤。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實加強瘧疾診斷實驗室能力建設,逐步建立覆蓋全國,包括國家級、省級、地市級和縣級,職責與功能完善的實驗室網絡,提高瘧疾病例實驗室檢測比例和確診比例。
通知明確,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按照有關要求,將瘧疾病例流行病學個案調查信息、實驗室檢測結果和防治工作數據及時錄入該系統,定期對數據進行匯總和分析,并報送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相關數據將作為考核各地消除瘧疾工作進展和質量的重要依據。
發布的通知 發布通知篇五
各縣(市、區)運管所:
為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推進依法治運,促進道路旅客運輸市場公平開放,塑造高效廉潔的管理機構形象,現就做好我市道路旅客運輸市場信息發布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請你們認真抓緊落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縣級以上道路運管部門要定期公布客運市場供求狀況。各所要依照法規的要求,做好客運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公開市場信息,反映道路旅客運輸市場發展中的重要情況,為方便投資者進入市場、經營者開辟班線和新增運力提供及時、準確、全面的信息服務。同時,也為審查客運許可申請時作出科學決策、合理配置市場資源提供依據。各所要建立客運信息定期發布制度,使經營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促進依法行政、提高管理水平。
客運信息量大面廣,所發布的信息必須突出重點、符合實際、有較強的實用性,切實方便投資者、經營者。為便于操作,我處目前對班車客運、旅游客運兩種運輸方式進行統計匯總,信息內容和表格格式分別見附件1、2,即《南平市班線客運信息公布表》和《南平市旅游客運信息公布表》。旅游客運及縣際以上班線客運信息由我處分別向旅游車隊、客運車站及有關客運公司收集,并向社會定期公布;縣境內班線客運由各所負責信息收集與發布工作。為校驗企業上報信息的真實性與準確性,處、所兩級運管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人員上路進行客運流量、流向抽樣調查,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一方面,黃金周期間的行業統計報表,要按照交通部的統一要求,每天對運輸生產情況進行統計公布并上報,重大情況要如實及時上報省局。另一方面,為提供及時的信息參考、方便旅客出行,同時更為有效地組織好黃金周期間的旅客運輸工作,重點對客源比較集中、客流量比較大的.客運站點所發送的旅客流量、流向、安全、服務等情況和特點進行簡要的歸納和分析,并向社會公布。
客運市場信息要在各自辦公網站或辦公場所進行公示,方便群眾查閱和使用,要求為每半年度(當年度7月份和下年度1月份)發布一次客運信息。
1、要加強領導。做好客運信息發布工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賦予運管機構的法定職責,也是依法行政的具體體現。各所要轉變觀念,強化服務意識,提高為社會公眾及道路運輸企業服務的能力,開創道路客運管理工作新局面。各級運管部門應當指定專人負責,把客運信息統計當作一項具體工作來做,并定期公布轄區內客運市場供求情況,創造良好客運市場發展環境。
2、強化責任,確保信息發布工作落實到位。轄區內各相關客運單位要依法履行報送客運信息的義務,對未按規定時間報送數據的客運企業,將按零實載率對待,認定該企業近期未開展客運業務,可以暫停給予新增行政許可,并依照有關規章進行處罰。各所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內容、格式、時限和方式及時發布、更新客運信息,對不按規定及時發布和公示客運信息的,將予以全市通報。
3、數據統計的口徑要統一,及時上報。統計數據時,要按報表下方的要求進行計算,統一數據的單位和劃分標準。
附件1、縣(上、下)半年度客運班線信息公布表
附件2、南平市旅游客運信息公布表
附件3、南平市20xx上半年度班線客運信息公布表
附件4、南平市20xx上半年度旅游客運信息公布表
xx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