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項目
(一)、營業網點
1、推行首問責任制,遇到客戶的第一接待人,要至始止終的幫助客戶聯系解決;
2、按時上下班,做到滿時滿點服務;
3、使用文明用語,不怠慢、頂撞、刁難客戶,做到來有迎聲,走有送聲;
4、員工儀表端莊,著裝統一,掛牌上崗;
5、對外支付七成新以上人民幣;
6、為客戶提供筆、墨、老花鏡、驗鈔機、蘸水盒等便民用品;
7、在無機械故障和網絡故障的前提下,自動柜員機24小時工作。
(二)、結算業務
1、不無理拒付或壓票;
2、銀行匯票、轉帳、電匯、現金等到業務及時辦理,本系統內,且收款人開戶行通匯的情況下,24小時以內到帳。客戶使用“實時匯兌”系統,即刻到帳;
3、單位、個人存款帳戶在結息日按時結息,當日入帳。
(三)、信貸業務
1、服務標準:在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中國農業銀行信貸政策的前提下,由支行客戶業務部(企事業法人客戶)、個人業務部(自然人客戶)受理其借款申請;
2、服務時限:
(1)、短期借款1個月內答復;
(2)、中長期貸款6個月內答復;
(3)、受理企業提供全額保證金申請開立信用證、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小額質押貸款、出口押匯等信用業務時,如符合相關政策規定、手續完備,1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二、違諾處理
1、使用不文明語言或不履行承諾引起客戶投訴的,第一次處罰20元,并讓責任人向客戶登門道歉,取消年終先進個人評選資格;第二次處罰50元,除登門道歉外,全行通報批評,年終考核為不稱職;3次以上予以下崗;
2、利用工作之便對客戶或企業吃、拿、卡、要的人和事,一經查實,對責任人按黨紀政紀嚴肅處理直至開除或移交司法機關;
三、投訴監督
客戶投訴,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遇特殊情況無法在承諾期內處理完畢的,及時向有關單位和客戶作出解釋。
監督電話:
1、計劃獻財務部
2、個人業務部:
3、客戶業務部:
4、行長電話:
5、單位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