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法制工作存在矛盾情況調研報告
今年是《統計法》頒布25周年。25年來,統計機構以《憲法》為根本依據,以《統計法》為核心,以《統計法實施細則》、《關于統計報表管理的暫行規定》、《統計執法檢查規定》等行政法規、規章為補充的,比較完備的統計法律體系,促進了統計事業的健康發展。新時期,黨中央、國務院對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視,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法制部門和社會公眾對依法行政的要求越來越高。然而我市統計法制工作還存在許多不適應,有法難依、違法難究的現象比較突出。因此,加強統計法制的宣傳教育工作,堅持和實行依法統計,充分發揮統計法制在維護統計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對于做好統計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當前統計執法工作存在的矛盾和問題
《統計法》賦予了統計部門執法職能,使統計工作有了法律保障。但是,在我市不少地方,統計執法力度弱化,統計法的威懾力沒有得到正常發揮,人們的法治觀念和法制意識比較淡薄,統計違法現象時有發生。
(一)一些部門或單位為了自身利益有法不依。一些地方和部門,為了局部和小集團的利益,或者受地區排序或目標考核的影響,在統計數據上弄虛作假,虛報浮夸。雖經統計部門多次糾正,卻是一犯再犯。一些單位的負責人或統計人員雖然也了解統計法,知道違反統計法是要負法律責任的,但他們認為統計部門無權無勢,難以對其處罰,屢次出現遲報和拒報統計報表的行為,這些統計違法行為直接導致統計數據失真,使統計工作的社會信譽受到嚴重影響。
(二)執法力度普遍弱化。目前,全市統計執法普遍存在重“執法檢查”,輕“執法處罰”現象。一是執法人員存在著避重就輕的思想觀念。上級沒有直接要求的不愿查,看得見但管不了的不想查;二是對統計違法案件的處罰力度不夠。主要原因是統計系統的一些領導腰桿不硬,不敢動真,不敢碰硬,存在著畏權、畏勢的心態。尤其是對一些 “重點保護”單位、招商引資引進的單位、和該地區領導有某種關系的單位等發生的統計違法行為視而不見,盡量回避。導致有案不辦,避重就輕、查而不處的現象。
(三)統計部門的領導對統計執法的重視程度不夠。任何一項工作離開領導的重視與支持都舉步維艱,統計執法同樣需要領導的大力支持。《統計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部門是統計執法的主體部門。作為統計執法主體部門的“一把手”,從某種程度上決定著這個地區統計執法工作的優劣。目前我市部分縣區統計部門的領導對統計執法的作用認識模糊,沒有把統計執法工作擺上重要的位置,影響了全市統計執法工作的正常開展。
(四)基層統計執法機構力量薄弱。統計法制工作包含了統計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統計違法案件的檢查、處理,統計執法行為的監督檢查等一系列的工作,任務十分繁重,但縣級基層統計部門的現狀卻令人擔憂。目前全市11個縣區大部分沒有獨立的統計法制機構和專職統計法制工作人員,多數統計執法人員同時兼任其他統計業務工作,且以其他統計業務工作為主、以統計法制工作為輔。由于統計執法機構力量薄弱,且統計業務任務日益繁重,造成這些地區統計法制工作弱化,甚至從不執法。
(五)統計執法能力不強。主要表現在人員少、裝備差、辦案經驗不足等方面。一是縣區統計局大多只有一名兼職執法人員,達不到科室單獨辦案的最低要求;二是缺乏執法車輛、照相、攝像、錄音等辦案工具,執法人員常常騎車送法律文書,造成執法工作效率低下。而缺乏執法所需的調查取證設備,既不利于對統計違法行為的調查取證,又不利于對違法單位的違法問題實施證據保全;三是受多種因素影響,一些縣區統計部門常年不辦案,統計法制人員普遍缺少辦案經驗。
二、搞好全市統計法制工作的幾點建議
新時期搞好全市統計法制工作,應堅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深入貫徹落實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基本方針,以加大統計執法檢查力度為重點,以推進依法行政為抓手,以提高統計數據質量為核心,圍繞統計中心工作,堅持依法統計,加大執法檢查和統計普法工作力度,提高執法效能,充分發揮統計法制工作在營造依法統計良好社會氛圍方面的作用,更好地為統計工作和統計制度方法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一)切實加強對依法統計工作的組織和領導。依法統計是對每一個統計工作者的普遍要求,是統計部門特別是領導班子的職責,一把手要負總責,班子成員要齊心協力、齊抓共管。市縣統計部門的領導要以身作則,起帶頭和表率作用。要帶頭學法,帶頭守法,嚴格依法辦事,善于運用法律法規解決統計工作中的問題;帶頭執法,敢于執法,一把手親自過問,親自動員部署,加強組織協調,排除統計執法過程中的一切干擾,妥善解決統計執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矛盾,大力提高統計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從而促進統計事業的健康發展。
(二)加強統計法制隊伍建設。隨著工作任務的不斷增加和統計法制工作的逐步深入,統計執法的隊伍建設已 無法適應統計法制工作的需要。目前我市市縣兩級在統計執法隊伍建設和辦案條件方面不僅遠遠落后于鄭州、洛陽、平頂山等地區,與三門峽、開封、許昌等地區也相差甚遠。要搞好統計執法工作,必須按照《統計執法檢查規定》的有關要求,建立專門的統計執法機構,配備與統計執法任務相適應的執法人員,解決必要的辦案經費及辦案工具,有計劃地舉辦法制講座或執法培訓,提高統計執法人員的素質和辦案能力,加大統計執法的力度,依法嚴肅查處統計違法案件。
(三) 加強統計法制宣傳教育,切實提高全社會的統計法律意識。一是強化統計法律宣傳教育的計劃性。按照全市統計“五五”普法規劃的要求,增強統計普法工作的針對性,確保統計普法宣傳工作落到實處,不斷提高宣傳工作水平;二是突出統計法律宣傳的廣泛性。要區分不同普法對象,通過各個層面,采取各種形式,廣泛開展統計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各級領導干部的統計法制觀念,提高廣大統計人員的統計法律素質,提高全社會的統計法律意識;三是提高統計法律宣傳的有效性。緊密結合統計基層基礎工作建設和全國第二次經濟普查等中心工作,開展好統計基礎知識、統計方法制度、統計法律法規和政府統計權利義務的宣傳。重點做好對領導干部、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統計人員的普法教育,利用統計數據的社會影響力,采取有效的宣傳手段,使廣大群眾感受到形象生動、潛移默化的統計法制宣傳;四是確立統計法律的權威性。在統計法制宣傳工作中,還要密切結合典型案例,充分發揮法律的教育作用,通過對典型違法案例以案說法,用實例警示警戒教育企業、單位和統計人員,使其明白統計違法行為的后果,形成尊重法律和遵守法律的習慣。
(四)落實統計執法責任制,大力開展統計執法工作。一是進一步落實統計執法責任制。制定完善的統計執法責任目標考核評議辦法并嚴格考核,保證市縣兩級政府統計局內設職能機構嚴格按照行政執法崗位責任制度要求,認真履行執法職責,促進統計執法與統計業務工作更加緊密地結合,真正把統計執法責任制落到實處;二是積極進行統計執法方式的探索創新,結合工作實際,每年確定一些重點地區、行業和單位有針對性地開展統計執法檢查。執法科室積極協助統計專業科室開展數據質量檢查,保障相關專業工作的順利開展。通過執法工作來規范統計行為,促進統計工作法制化進程;三是著力開展全員執法。針對目前市縣兩級統計部門普遍存在專業執法人員力量薄弱的現狀,開展統計執法工作必須充分調動統計專業人員的力量,以統計專業工作中發現的統計違法現象為著眼點,執法人員與專業人員緊密配合,優勢互補,形成合力,共同搞好統計執法工作;四是認真做好涉統案件的轉辦、督辦工作。對群眾上訪、舉報和上級轉辦的統計違法案件線索,統計部門要認真調查處理,糾正各種統計違法行為,努力化解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統計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