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拘留所工作的調研思考
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市場經濟的迅猛發展,拘留所擔負的任務也越來越重。在當今社會環境下,如何建立適應新形勢發展要求的現代化文明拘留所,完善監所管理,更好地服務于社會治安大局,筆者結合工作實際,從分析拘留所的工作特點入手淺析其工作方法:
一、被拘留人員存在的主要特點
(一)關押期限短,人員流動頻繁。與其他行政處罰措施相比,被拘留人員的處罰期限較短,由于拘留時間短,造成拘留所人員進出頻繁。往往來不及做非常細致深入的教育工作,只能針對被拘留人員的違法行為進行所規、所紀等方面的教育以及針對被拘留人員的具體情況做好思想教育,這給拘留所的生活衛生管理、組織勞動生產帶來一定的困難。
(二)被拘留人員成分復雜。被拘留人員中,有治安拘留的,有其它行政拘留的,還有司法拘留等各種人員,他們的違法行為各不相同,基本上涵蓋社會的方方面面.被拘留人員的個人成分也很復雜,表現在年齡結構、文化程度、職業、生活習慣、志趣愛好等方面存在著很大的差異,對拘留所的教育方式提出了挑戰。
(三)工作彈性較大。被拘留人員大多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入所的,而治安案件往往帶有季節性。比如夏天**嫖娼較多,秋冬季偷竊較多。同時受公安機關專項整治的影響,往往集中打擊交通違章時,交通違章拘留人員大幅增多;集中打擊黃、賭、毒時,因黃、賭、毒被拘留的人員就增加,造成治安拘留所押量變化大,甚至出現超負荷運轉,給規范化管理帶來一定難度。
二、提高拘留所工作水平的幾點建議
提高拘留所整體工作水平,推進規范化建設進程,需要注重思想觀念的轉變,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依法管理、科學管理、嚴格管理、文明管理,積極探索建立突出行政性、強制性、人情性和教育性特點的拘留所管理教育工作模式,從而使拘留所成為對拘留人員的法律教育基地。以達到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教育轉化的目的,對維護社會治安秩序起著重要的作用。具體可考慮如下做法:
(一)合理編制教材、安排課程,確保教材的合理性和針對性。組織管教民警以“所規所紀”、“行為規范”、《治安管理處罰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制教育為綱線,以被拘留人員年齡結構、文化層次、職業等相關特點以及公安機關季節性專項整治工作為參考,合理配置出有實踐意義的教學內容。
(二)注重入所教育,深化分類教育,加強兩者有機結合。被拘留人員關押期限短,流轉快,要在短短幾天中使其穩定情緒,適應關押環境,達到行為規范化、內務標準化的要求,必須強調入所教育。在入所時即告知其享有的基本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了解其基本情況和個性特點;幫助其剖析違法原因;啟發其從主觀方面查找違法根源。同時,根據在拘人員的各自不同情況開展個別教育,因人而異,又對其存在的共性問題選擇相應的教育內容和方法,做到點面結合,加大教育工作力度。
(三)結合形勢,強化獄政攻勢教育。結合當前嚴打整治形勢,分析違法犯罪惡果,拉近執法者與被拘人員的心理距離,使其對法、執法者有正確的認識,以動員啟發其檢舉揭發違法犯罪線索,自覺接受管理教育,將獄政攻勢教育工作納入日常管理教育活動中去。
(四)組織勞動生產,開展勞動技能教育。針對一部分被拘留人員是無業人員,具有好逸惡勞,貪圖享樂的特點,可組織他們進行生產勞動,開展相關勞動技能教育,使他們在勞動中受到教育,樹立正確的勞動觀和榮辱觀,培養其自食其力的能力。
(五)拓展教育渠道,利用社會力量進行規勸幫教。為進一步做好被拘留人員的教育轉化工作,拓展教育渠道,可利用諸如親屬會見規勸、邀請勞模、先進做報告、辦案單位以案例說法等多種社會力量開展對被拘人員親情教育、政治教育、事實及法律教育等形式多樣的幫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