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人的觀察、聯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范文很難寫?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歡迎大家分享閱讀。
學生住宿個人承諾書篇一
我是 年級 班 ,家庭住址: ,家長姓名: ,聯系電話:。通過學習《張里初中寢室管理辦法》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我深深地認識到,作為一名寄宿生,學校不僅承擔著每一位寄宿生的安全責任,而且不收取任何費用。所以,在寢室里我一定要做到:
1、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與制度,服從學校領導、教師及值日學生的管理。
2、嚴格按照學校管理人員安排的寢室、鋪位住宿,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隨意調換寢室、鋪位。
3、不奇裝怪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發進入學生宿舍。
4、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作息制度;不在規定時間以外私自進入寢室。
5、按時起床,整理內務,做好寢室內的衛生工作;晚上按時作息,不隨意走動,不吵鬧,不影響他人休息。
6、不在寢室內亂丟雜物及向窗外拋、丟雜物和倒水。
7、認真值日,服從寢室長管理。
8、不攜帶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進入宿舍。
以上1-8條如有違反我愿意接受批評,接受學校處罰,并由學校告知家長;
9、不抽煙、喝酒;不或變相。
10、不帶刀具及其它有危害的器械帶入寢室。
11、不攜帶火源進入寢室,不隨意點燃蠟燭、蚊香等可燃物品。
12、不亂接電源;不帶手機進入寢室。
13、不拉幫結派,持強欺弱;不盜竊;不敲詐勒索其他同學財物;
14、不無故夜晚不歸或容留他人在寢室住宿;
15、不破壞公共設施,不翻越圍欄;
16、不頂撞學校管理人員及值日學生;
以上9-16條我如有違反,則自動退出寢室。請學校相信我一定能夠成為一個優秀的學生。
學生住宿個人承諾書篇二
今年因我校學生數量大幅度增加,需要住宿的學生也越來越多。盡管學校采取了新建學生宿舍、限制部分離學校較近一些的學生住宿,仍然改變不了宿舍緊張、住宿擁擠的現狀,這給學校對住宿生的管理帶來很大的難度。因此,為確保學生住宿秩序,保證學生的休息和睡眠,學校加大了對學生宿舍管理的力度。其中一項就是要求每一位住宿的學生必須向學校作出遵守住宿紀律的承諾,并對在住宿期間有重大違紀行為的學生給予取消住宿資格的處分。請我校全體住宿學生及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對住宿生的管理工作,承諾嚴格遵守學校各項住宿紀律,不實施破壞住宿紀律、損害住宿環境等行為,杜絕重大違紀事件的發生。
經學校研究決定,對于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住宿生取消其住宿資格:
1、夜間爬墻頭外出或進網吧的。
2、在宿舍內吸煙或喝酒的
3、在宿舍內打架,后果較嚴重或性質較惡劣的
4、強行向他人索要財務的
5、有偷盜行為的
6、蠻橫頂撞老師不服從老師管理的
7、熄燈后男生進入女生宿舍或者女生進入男生宿舍的
8、私開宿舍門鎖或者故意損壞宿舍鎖具的
9、故意損壞宿舍公物及各種設施的
10、帶管制刀具或淫穢物品進入宿舍的
11、深夜大聲喧嘩被警告兩次以上的
12、一般違紀行為一學期滿三次以上的
13、其他嚴重違犯住宿生管理制度或者嚴重影響住宿秩序的
對于取消住宿資格的學生,由班級監督執行,并計入班級量化。 我已認真閱讀以上各項規定,并認真嚴格執行,服從學校安排。
學生住宿個人承諾書篇三
我校為學生提供了住宿服務和管理,制定了較為詳細的住宿管理條例。請學生與家長認真了解住宿相關規定,與學校積極配合,共同促進學生的成長。
1.住宿生必須嚴格執行學校作息制度,按時上早晚自習,不得隨意外出。在晚休后未經允許,一律不準離校。有特殊情況的,必須通知家長接,同時向值班老師說明,征得同意后方可外出。
2.嚴格遵守學校安全制度,熄燈后不準大聲喧嘩,不準使用蠟燭等照明工具。
3.不準接待外人到宿舍留宿。
4.不準吸煙,喝酒,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扔紙屑,雜物及亂倒剩飯。
5.不準損壞門,窗,床等公共財物,違者按維修費用賠償。
6.不準私接電線,電燈,電爐及其他電器。
7.不準在墻上亂涂亂畫,起床后床上用品一定要放好,個人物品要擺放整齊,宿舍衛生每天要打掃,保持宿舍整潔。
8.室長負責安排督促值日等宿務工作,注意關窗鎖門,確保財產安全。
9.每晚實行宿舍點名制,由宿舍安排的學生將宿舍成員就寢情況向值班老師匯報。
10.違反管理條例者取消住宿資格。
學生與家長簽字后視為認可并接受學校的住宿服務和管理。
學生住宿個人承諾書篇四
1、嚴格執行住校生管理制度,服從宿舍管理員指導和管理,爭做優秀住校生,爭創文明宿舍。
2、準時回宿舍就寢,有事不能準時回宿舍或不回宿舍就寢,必須向班主任及宿舍管理員請假,并由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向班主任出具書面材料且征得班主任同意。
3、學生應保持宿舍安靜,不在宿舍追逐嬉戲,不在熄燈后講話,不在他人床位住宿。
4、不玩電、玩火,不在宿舍使用明火,不在宿舍電力線路上私自搭接電器設備,不拉抻觸摸電線、電器,不攜帶有可能對他人及自身安全構成威脅的物品進入宿舍。
5、不去河塘邊駐留,不在無安全保護和家長或老師監護下玩水或下河洗澡、游泳。
6、不攀爬無安全保護的欄桿或露天曬臺,未經允許不登臨樓頂平臺,不翻越樓道或樓頂護欄。
7、同學之間團結友愛、互相關心,不爭吵打架,遇有矛盾和糾紛自己難以解決的,應當及時報告指導老師和班主任。
8、加強自我保護和自我防衛意識,遇有不法侵襲,應冷靜機智地應付,并及時向警方和老師同學求援。
9、住校期間,逃避學校管理,私自離開學校及學生宿舍并違反住宿生管理規定造成不良后果,或因過錯、過失行為致自己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當事學生承擔全部責任。來校或回家的途中、節假日期間以及應當離校期間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和監護人自負。
10、學生發生緊急情況或違紀行為,其監護人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到校處理并積極承擔相關后果。
11、下列情況,無需學校承擔責任:無法預料的意外事故;不可靠因素造成的'傷害事故;因家族性疾病或潛在器質性生理原因而發生傷亡的;學生自愿救助他人而自己受到傷害或損失的;上學或返校途中人身或財產遭受損害或損失的,法律規定學校可以免責的其他情形等。
12、學生家長要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與監護,經常督促子女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指導子女加強安全自護。必要時應協同子女共同做好安全保護工作。對于子女言行中顯露的異常情況,家長必須及時告知老師,并配合學校積極做好指導疏導工作。